• 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调查征集
    • 市民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转发《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通知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06-28  阅读次数:875  字体:[ 小 中 大 ]
  •                                    津安监函〔2017〕7号

    津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通知》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督促相关企业

    结合《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工作台账,同时,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各安监站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后]在8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工贸股。

    津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自2014年8月份以来,我市每年组织开展了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有些区县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不突出,执法检查不够严格,没有紧扣“十大重点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仍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现象;有些地方企业底数摸排不细致,《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数据填写不规范、空项漏项较多,极少数区县市甚至将水泥粉尘、泥沙、飞灰、金属粗屑等明显不具备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统计在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为了深入扎实推进我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安监局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湘安监函﹝2017﹞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到11月底,在全市工贸企业继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的原则。深入排查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强对粉尘涉爆企业集聚3人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以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主要针对以下十大重点安全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

    三、方法和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粉尘涉爆企业根据以上重点内容并结合常德市安监局2015年发布的《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工作台账,同时,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

    (二)区县市安监局检查阶段(7月-8月)

    各区县市要摸清涉爆企业底数和爆炸危险度 ,并对粉尘涉爆企业对照以上重点问题及要求进行全面“体检”。并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后]在8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工贸科。

    (三)市局抽查验收阶段(9月)

    9月,市局将组织专家按照涉爆企业总数的15%比例进行抽查。对各区县市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厌烦厌战情绪,着力在夯实基础工作上下功夫。要突出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行业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

    (二)进一步加强宣教培训。各区县市要通过“现场会诊、课堂教学、企业观摩、会议动员”四位一体的形式,开展示范性专题培训或案例剖析式执法检查,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技术人员、重点企业专项整治的能力水平,解决“不懂、不会、不重视”的问题。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特别是用好微信等易于传播和互动的新媒体,开展安全知识普及、事故警示教育。

    (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着力在整改重点问题和隐患上下功夫。各级监管部门要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查是否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的要立案查处,严厉处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把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实现闭环管理。

    联系人:梁勇军0736-7703053;邮箱:1642691898@ qq.com。

    附件: 1.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

    3.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省(区、市):

    序号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粉尘种类

    企业规模

    员工总数

    涉粉作业人数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

     

     

     

     

     

     

     

     

     

     

     

     

     

     

     

     

     

     

     

     

     

     

     

     

     

     

     

     

     

     

     

     

     

     

     

     

     

     

     

     

     

     

     

     

     

     

     

     

     

     

     

     

     

     

     

     

     

     

     

     

     

     

     

     

     

     

     

     

     

     

     

     

     

     

     

     

     

     

     

     

     

     

     

     

     

     

     

     

     

     

     

    1.所属行业:填写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煤粉制备、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等。

    2.粉尘种类:可参考《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务必核查准确,填写铝粉、镁粉、锌粉、钛粉、木粉、纸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煤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

    3.涉粉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

    附件2

    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省(区、市):

    序号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粉尘种类

    涉粉作业人数

    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隐患

    重点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省级部门是否进行了督导核查

    建构筑物

    除尘系统

    防火防爆

    粉尘清理

    建构筑物

    除尘系统

    防火防爆

    粉尘清理

     

     

     

     

     

     

     

     

     

     

     

     

     

     

     

     

     

     

     

     

     

     

     

     

     

     

     

     

     

     

     

     

     

     

     

     

     

     

     

     

     

     

     

     

     

     

     

     

     

     

     

     

     

     

     

     

     

     

     

     

     

     

     

     

     

     

     

     

     

     

     

     

     

     

     

     

     

     

     

     

     

     

     

     

     

     

     

     

     

     

     

     

     

     

     

     

     

     

     

     

     

     

     

     

     

    注: 1.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隐患:按“10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和隐患的序号“1,2…10”。     如检查出隐患为“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则填写为“3”,有多项则填写多项,没有填“无”。

        2.重点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按“10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完成“是”,未完成“否”。

        3.省级部门是否进行了督导核查:指是否在检查、执法或整改等环节,对该企业进行了督导核查。

    附件3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省(区、市):

    序号

    地市

    区县

    2016年底粉尘企业底数

    新排查出粉尘企业数量

    排除非涉爆企业数量

    取缔关闭企业数量

    停产整顿企业数量

    限期整改企业数量

    2017年底粉尘企业数量

    未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数量

    备注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津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常德求实网络

    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及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