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调查征集
    • 市民留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系统
    • 备案公示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动态 >> 通知公告
  •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21  阅读次数:600  字体:[ 小 中 大 ]
  •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2号):常德市汉寿县湖南省紫阳麻业有限公司等多个苎麻企业废水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废水直接排入西洞庭湖保护区。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监管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加强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

    1.  环保局制定了不达标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  组织各镇、街道、高新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

    3.  立案查处12起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津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津市环保局法宣股

    联系电话:4230917

    联系地址:津市市银苑路835号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津市市环保局   承办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常德求实网络

    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及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