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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21  阅读次数:611  字体:[ 小 中 大 ]
  •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54号):湖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量近2000万头,但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监管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畜牧局、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1.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退养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大对养殖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

    3.严肃查处养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制订了《津市市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目前,退养工作应退299户实退299户、养殖粪污设施已全面升级、对养殖污染行为实施了部门联动打击。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津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津市环保局法宣股

    联系电话:4230917

    联系地址:津市市银苑路835号

     

     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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