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改革工作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凡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津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食药工质局窗口,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联系人:何祖跃,电话:0736—4212600。换发时携带以下材料:
1.《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需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盖章)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五证合一”改革前原有证照提交声明》(需盖章)
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