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2018年元旦节: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