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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行政权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年检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08-29  阅读次数:859  字体:[ 小 中 大 ]
  • 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年检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19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27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市民政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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