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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市市水务局关于对津市市五公嘴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11-11  阅读次数:1282  字体:[ 小 中 大 ]
  • 津市市水务局

    关于对津市市五公嘴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津市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津市市五公嘴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津市市五公嘴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毛里湖镇(原李家铺乡五公嘴),主要包括拆除废弃建筑物内的遗留生产设备、对厂房内废渣进行清理,并转至废渣集中区域,进行就地修整、填埋处置,覆土绿化;清理废渣边受污染的土壤,处理后转运至废渣填埋区域进行填埋;将矿厂水池240方超标废水送至附近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进行处理,然后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1.3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39万元。

    二、《方案》编制依据比较充分,资料详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防治措施可行,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和预测结果。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湿润地带,干湿明显,雨量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164.26mm。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湘政函【1999】115号)中,项目区域属湘北环湖丘岗治理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246.32t,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2hm2。

    四、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8 hm2 ,其中:项目建设区1.2hm2,直接影响区0.08 hm2。

    五、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砌砖沉沙池3个,临时排水沟300m,临时拦挡500 m,临时沉沙池3个,临时覆盖400 m2。

    2、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衔接好各施工程序,及时配套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工序紧凑、有序,以减少施工期土壤流失量。

    六、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请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同意《方案》所列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101.51万元。

    八、下阶段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组织等保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九、在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的验收。

    十、本项目涉及防洪、水资源、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批复。

    津市市水务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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